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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1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小企业产业园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小企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阿斯顿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等14个基地为2022年度“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联东U谷•青岛开发区生态科技谷等25个小企业产业园为2022年度“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名单见附件)。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小企业产业园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小企业产业园的建设情况、服务情况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对检查不合格的,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撤销其市级小企业产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称号。要认真总结推广市级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先进经验做法,加快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载体,全面推进现有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改造提升,提升服务功能,以双创化、智能化、生态化、全方位服务为目标,发挥产业资源集聚功能,构建从科技孵化到产业化的产业链综合培育能力,打造一批高质量产业园区和基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快速成长的空间载体。

    新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小企业产业园,要不断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成效,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围绕我市24条重点产业链打造各具特色优势的基地和园区,带动我市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度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名单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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